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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做好行业自律的几点建议 安全生产大家谈文章 发布时间:2009-8-25 8:43:29 点击:170 相关信息 |
关于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
做好行业自律的几点建议
中共梅州市纪委常委、市治贿办主任 郑安仪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市纪委全会、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梅州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分工实施方案》,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结合我市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工作实际,建议抓好如下四方面的自律工作。
一、建立健全六项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规范运作机制。行业协会要按照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中建立十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规范运作规则和制衡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现代社会组织制度,增强自治能力和自律能力,提高整体素质。市场中介自治要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内部治理规范运作制度,依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安全生产的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和岗位责任。
2、建立健全诚信执业机制。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要结合本行业特点,协助政府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制度,规范行业协会和会员的生产经营及服务行为,建立社会责任公开和评价制度,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建立“黑名单”制度。市场中介组织要推进社会责任承诺,提高执业人员素质,建立技术素质与道德品质双优的中介组织队伍。
3、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机制。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要破除市场壁垒和不公平市场准入门槛,维护行业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中介组织要维护同行业经济秩序,防治恶性竞争。共同配合政府重点打击违规操作、坑蒙拐骗、造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行为,严肃惩处危害公平竞争秩序的不法分子。
4、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要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市场中介组织要建立完善服务,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各类社会组织要借助媒体,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对行业内的违规违法行为敢于公开曝光。
5、建立健全奖励惩戒机制。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要对会员自律情况经常组织检查考评,对作用发挥突出的予以表彰,对违章违规、发挥作用差的要加强监管、促其整改、实行优胜劣汰,建立健全行业晋级和退出机制。市场中介组织要建立信用监管制度、失信惩戒制度和信用等级评估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6、建立健全自律保障机制。协助政府部门继续理顺与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配合政府部门抓好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指导与监督,搞好以法律、税收为主的间接调控和服务,为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创造适宜的环境。
二、规范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收费行为
行业协会要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自身的收费实施依法管理。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应当在其办公场所明显位置公开悬挂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的有关证照;公布其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收费标准和所聘用执业人员的姓名、照片、联系电话以及监督投诉机构电话和地址、行业自律规定等事项。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要严格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精神,自觉规范收费行为,遵守财会规则,严明财会纪律,落实会费标准备案制度,加强会费收取和使用的管理;举办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组团考察等有偿服务活动,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并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和收支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代行公共行政管理职能收取的费用应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社团组织行业协会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省级以下社团组织行业协会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业地位强制入会、搭车收费、强行收费、指定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乱收滥支、坐收坐支;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向会员强制性收费或摊派、违背非营利原则牟利或违规拉赞助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
行业协会要配合相关部门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虚假安全评估等损害消费者权益和不安全生产等问题,研究并提出服务质量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行业协会要纠正履行或代行政府行业管理职能中的存在问题:一是利用制定行业规则或其他方式化解垄断市场,妨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非会员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二是采取维持价格、市场分割等方式限制会员开展正当的经营活动或参与其他社会活动的问题;三是不正当交易行为,影响公平竞争的问题;四是同行业各自为政、彼此拆台,设立行业“壁垒”的问题;五是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而行使公共行政管理职能,超越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检自查,提出纠正的办法和措施,规范履行职能,提高行业协会公信力。
四、加强督查和自律工作力度
1、督查的方式方法。协助行政部门,分批分组结合年检工作进行监督,采取实地走访、倾听服务对象意见和组织评估等多种方式,全面检查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防治商业贿赂工作情况。
2、建立行业自律工作的奖惩制度。一是建立奖励机制。积极培育我市安全生产行业自律和诚信工作的标兵,以先进典型带动整体,以便行业自律和防治商业贿赂工作全面展开。二是建立惩戒机制。对社会各界反映安全生产问题较多、信誉不好的,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发出改进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责令撤换有责任的负责人,并向社会通报。三是建立退出机制。对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屡整不改的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建议职能部门予以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登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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